官名。南朝宋置,中书省属吏,掌宣诏。见《宋书·何偃传》。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置,掌京城营缮及畿县屯兵营舍修葺之事。淳化三年(992)分左右两厢,隶东西八作司。五年,复分出为独立机构,以诸司使及内侍提举。真宗咸平元年(998),以都大店宅务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特设机构。原隶国民政府,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勋绩的审核事项。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由国民政府遴聘,以内政部部长、外交部部长、铨叙部部
官名。东汉始置,掌监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所领北军五营,秩六百石。秩虽轻而职重,实为京师常备禁卫军长官,得自辟僚属。三国魏、西晋增设禁军兵力,置地位更高的中领军统辖,北军五营
官名。清朝善扑营职官。额设六人,分左、右二翼,各三人。由善扑营总统大臣于本营侍卫教习及外营侍卫章京内拣选,引见补放,掌统辖营众。
唐朝后期,宰相常兼节度使,节度使亦常加宰相衔,皆称使相。五代时,节度使多带宰相衔,但不预朝廷政事。宋初,凡亲王、枢密使、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均称之,实与宰相之职无关。神宗元丰(1078—1
官制用语。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一般皆上表辞让,以示谦逊。不让者反成特例。东晋王述迁尚书令,不让,“(其)子坦之谏,以为故事应让。”(《晋书·王湛传》)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南齐书·谢脁传》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孙权置,三国吴沿置。南朝梁为四绥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拟四平将军,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仍拟四平将军。杂
武官名。北魏置, 掌宿卫。《资治通鉴·宋纪四》“元嘉十一年”条记北魏有“内入行长代人陈建”。胡三省注:“内入行长,魏官也, 盖选勇力之士入直禁中,行长则其部帅也。”
即郎官。《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光武帝女)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故称郎官为星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