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献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置,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阴》,其职掌不详。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置,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阴》,其职掌不详。
唐朝大臣损纳修建学校之资。懿宗咸通(860—874)中,国子祭酒刘允章始建言,宰相纳五万钱,节度使纳四万钱,刺史纳一万钱。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设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置籍登录,然后转发三部,兼领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受宣敕及诸州申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郎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佐司土中大夫、小司土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土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名。明教坊司所属有左右韶舞各一人,秩从九品,与左右司乐(品与韶舞同)共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任。清初沿置。参见“和声署”。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特设机构。原隶国民政府,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勋绩的审核事项。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由国民政府遴聘,以内政部部长、外交部部长、铨叙部部
清朝县丞之别称。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名。清置,掌管一千五百人。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掌管,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管扎兰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营》。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