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市掾
郡分职吏名。汉始置,其职与金曹有联系,亦管钱布。《后汉书·第五伦传》记第五伦曾被临时委派为督铸钱掾,兼领长安市掾,其职掌有二:一是监督铸钱,是铸钱掾的职掌;二是管理市场,即《传》中所谓“平铨衡,正斗斛”,是市掾的职掌。市掾亦称监市掾,《巴郡太守张纳碑》除金曹掾、史之外另有监市掾一人。金曹“主市租”,市掾职在整顿市场,二职有联系而所掌不同,故并置。汉代仅在长安等六大城市置市令、长,郡治所在之城置市掾,晋与南朝当亦如此。
郡分职吏名。汉始置,其职与金曹有联系,亦管钱布。《后汉书·第五伦传》记第五伦曾被临时委派为督铸钱掾,兼领长安市掾,其职掌有二:一是监督铸钱,是铸钱掾的职掌;二是管理市场,即《传》中所谓“平铨衡,正斗斛”,是市掾的职掌。市掾亦称监市掾,《巴郡太守张纳碑》除金曹掾、史之外另有监市掾一人。金曹“主市租”,市掾职在整顿市场,二职有联系而所掌不同,故并置。汉代仅在长安等六大城市置市令、长,郡治所在之城置市掾,晋与南朝当亦如此。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信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照磨、检校、司狱等。品秩同于六部,职掌略同于布政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1) 汉魏至南北朝谓郡县综理府事之吏,西汉称郡功曹、五官掾、督邮、主簿诸职为右曹吏,以其统领众务,高于列曹诸掾属,别称为纲纪吏。东汉后通称郡县综理府事之吏。《资治通鉴》卷九三“明帝太宁二年”胡三省注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教育事项。
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统称。拓拔珪皇始元年 (396) 始置 (或说实为三十四曹,合左、右丞为三十六),各设郎。天兴二年 (398) 分为三百六十曹,各设大夫; 四年复故,曹各置代人令史、译令史、书令史学
官名。金朝置。原义为大部长。金初,设谙班、国论忽鲁、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成为贵族尊官。熙宗时推行汉法,改革官制,勃极烈官制废。官号。凡是官长都称勃极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义为“管理众人”。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满语官名。武职。原称“伊都额真”,雍正元年(1723)改。汉译为“班领”。
学校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于甘肃。宣德十年(1435)诏令于全国各卫分置,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职专教授生徒。学生为军生,军生中有廪膳生。其制与府、州、县学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