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掌边塞事宜。汉《郃阳令曹全碑》有塞曹吏。官署名,为郡属曹之一,掌要塞之事。汉《郃阳令曹全碑》有塞曹吏,汉魏时,在东北边郡置塞曹掾史。参看“塞曹掾史”条。
官署名。①北宋前期宣徽院所属机构。掌诸司使至内殿崇班等武臣及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名籍。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②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名籍,库务月帐
官名。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属亲王府,掌教授皇族子弟。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置四员。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改为王府教授。
详“太医院九科”。
负责把守一门的小官。参看《门者》条。
官名。南朝宋置,集曹长官,七品。常为“集曹行参军”省称。
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监狱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当时新监狱的长官,受司法部或各省高等检察官之命,总理本监事务。关于监狱重要行政事项,须咨询监狱官会议的意见。国民党政府亦以典狱长为监狱的长官。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理藩部尚书设,并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掌领部务,参加阁议。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为理藩部的长官。
官名。①南齐高帝建元四年(482)置国学,管理国学庶务,有二员,位准太常主簿。梁国学亦置,位流外三品蕴位。唐朝国子监所统国子学、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先后皆置,或四员或二员,掌抄录课业。②唐太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