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传会计司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目出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邮、电、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邮、电、航各项预算、决算;三、管理邮、电、航各项公产、公物;四、其他邮、电、航所属一切款目出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为加官,加此得给事宫门之内,故名。多加于中郎、侍郎、郎中,故亦称黄门侍郎、黄门郎。据丁孚《汉仪》,皇后官属又有给事黄门四人,比黄门侍郎。至东汉末献帝时,初置给事黄门侍郎,员六人,出
海关特设的课。各地海关税务司有兼管常关的,特设本课以办理常关事务。
即北魏时“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的泛称。
官名。汉代太常所属有均官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服虔说:“均官,主山陵上槀输入之官也。”少府所属也有均官长丞,《百官公卿表》对其职掌末有注释,可能也是掌收取山上出产之利。
① 主持掌管某事。《尚书·高宗肜日》: “王司敬民。”② 泛指官职。《吕氏春秋·审分》: “百官,众有司也。”《管子·小匡》: “制王家有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③官署名称。隋、唐以后历朝所设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于仁宗时诏举之。
即麤官。1、指不经台省而出为节镇的。唐朝重内轻外,因此,凡不经台省而出为节镇的,人称“粗官”。符彦卿《知汴州诗》:“为报长安冠盖道,粗官到底是男儿。”(见宋刘斧《青琐高议·名公诗话》)。2、指武官。古
参见“大行台”。
即“三司都理欠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