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君
周朝称诸侯国君。《梁其钟铭》:“梁其身邦君大正,用天子宠。”《尚书·周书·酒诰》:“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诗经·小雅·雨无正》:“邦君诸侯,莫敢朝夕。”
指太守、刺史等地方长官。王之道《相山集·和高守无隐官闲即事》:“莫嫌芜类晚相浼,欲换邦君白雪词。”
周朝称诸侯国君。《梁其钟铭》:“梁其身邦君大正,用天子宠。”《尚书·周书·酒诰》:“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诗经·小雅·雨无正》:“邦君诸侯,莫敢朝夕。”
指太守、刺史等地方长官。王之道《相山集·和高守无隐官闲即事》:“莫嫌芜类晚相浼,欲换邦君白雪词。”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
官署名。东汉灵帝光和五年 (182) 始置,以宦者主之。官署名,东汉灵帝置,以宦者为令,掌圃囿的种植和管理。《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圃囿署,以宦者为令。”
见“提举茶盐官”。官署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卖之不如式,与州县不加恤者,皆劾以闻。其官称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州县巡察,禁止私贩,按劾
官文书名。宋朝中书省据皇帝意旨起草诏令,交门下省审复。重大事件面奏,得旨后另以黄纸录送门下省,称画黄。小事则先拟出处理意见,得旨及进呈熟状后,另以黄纸抄录送门下省,称录黄。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中置,员一至二人,正七品上,掌判监事,督课材革出纳之数与工徒众寡之役。其后,随署废、置。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二人,从八品,助理本监事务。哲
学校名。清朝培养琉球留学生之机构,康熙二十三年(1684)琉球陪臣子弟四人赴京受业,均准入国子监就读,始称官学。其后,二十七年、雍正二年(1724)、乾隆二十五年(1760)、嘉庆十年(1805)、道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官品令为九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斡官长及丞,主管盐铁的税收。后来兼管均输及酒的专卖事务。斡官汉初属少府,因少府掌山泽之税,盐铁税收正是山泽之所出。中间一度属主爵中尉,情况不详。汉武帝时盐铁之税改归大司农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