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由诸站都统领使司改立,掌驿传。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事归兵部。同年复立,只掌蒙古驿站。仁宗延祐七年(1320),恢复旧制,仍兼领汉地驿站。
官署名。元至元十三年置,总理驿站事务,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其官有院使、同知、副使、佥院等。至大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见《元史·百官四·通政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由诸站都统领使司改立,掌驿传。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事归兵部。同年复立,只掌蒙古驿站。仁宗延祐七年(1320),恢复旧制,仍兼领汉地驿站。
官署名。元至元十三年置,总理驿站事务,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其官有院使、同知、副使、佥院等。至大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见《元史·百官四·通政院》。
官署名。金朝置。设在南京(今河南开封)。掌解典诸物、流通货币。长官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勾当官、攒典。参见“流泉务”。
官名。西汉属太仆。主管祭祀及军国用途以外的皇帝私用马匹。有五丞、一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桐马令。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太仆。掌皇帝私用之马,兼养乳马,取乳制马酪。有五丞、一尉。武帝太初元年改
官名。金置,属三司。员额一人,秩正四品,辅助三司使、三司副使管理三司事务。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典群牧使司官员,总领诸路群牧文书簿册之事。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
官署名。北洋政府始置,属外交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国书、国际礼仪;二、接待外宾;三、核准本国官民收受外国勋章和驻在本国的各国外交官、领事官、侨民等叙勋事务。司的主官为司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与“四平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陈沿置,拟三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梁始置,秩第二十班,
即“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宣德郎置,为从八品文臣寄禄阶官。官名。宋政和四年改宣德郎为宣教郎,文散官,正七品。参看宋代王栐《燕翼贻谋录·说郛九六》。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