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进士科

进士科

贡举科目名。隋朝始置。唐朝尤贵此科,其得人亦为最盛,应此科者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 乙第,从九品下。后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试策三道。宋朝为最重要的科目。考诗、赋、论、时务策。神宗熙宁 (1068—1077) 中,改试经义、论、策。哲宗元祐四年(1089),分诗赋进士、专经进士两科,皆兼试诗赋与经义、论策。绍圣元年(1094),罢诗赋进士科,南宋复设。第一、二等赐及第,第三等赐出身,第四、五等赐同出身。进士及第或出身者待遇优厚,士人多习此科,故此科得人最多,后世称为将相科。金朝亦置,分词赋、经义两科,以待汉族士人。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策论各一道。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创设女直进士科,初仅试策,后增试论,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以待女真士人。元朝进士分论、经义、词赋三科,又有蒙古进士科、汉人进士科之别。明朝为贡举唯一科目,其中分文科、武科。以乡试合格举人赴会试,中式者赴殿试。分一、二、三甲取名次; 一甲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中的最主要科目。始于隋炀帝时,用“试策”取士。唐制以明娴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每年考试一次,分甲、乙科。但自武德以来, 实际上只有乙科。考试初只试策,后乃帖经兼试杂文,开元以后并增诗赋。后又规定诗赋为第一场,论为第二场,策为第三场,帖经为第四场。宋代进士科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英宗时诏三年举行一次。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试进士始分三甲,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命官府详定考校进士程式,送礼部贡院,颁于诸州。其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纯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一、二等称为及第,三等称为出身,四、五等称为同出身。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规定进士有赐宴琼林之礼。雍熙二年(公元985年)又规定殿试有唱名及第之典。辽制亦三年一试进士,殿试第一名赠授奉直大夫、翰林应奉文字,第二、三名以下,均授从事郎。金制规定以词赋、经义、策论中选的称为进士;世宗时又设女直(女真)进士科, 初只试策, 后增试论,即所谓“策论进士”。元于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三月始开科,分进士为左右榜:蒙古、色目人为右,汉人、南人为左。考试用经义、策论、而诗赋亦不尽废。元代所试经义,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以朱注四书试士始于此。凡由科举出身授官,蒙古人为六品,色目人、汉人递减一等。明清以进士科为常科的唯一科目,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各省举人集中至京师参加考试,先会试,后殿试,合格者称进士,分为一、二、三甲。清末废科举制度,进士科亦废。

猜你喜欢

  • 制国用司

    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掌财政,由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兼领制国用使,下设同知制国用司事、制国用副使。七年(公元1270年)罢,改立尚书省。

  • 覃官

    指推恩加官。元代常有覃官之举, 如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曾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三年(公元1310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 四年(公元1311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 春卿

    ① 礼部长官别称。因《周礼》以春官宗伯掌礼,故名。参见“春官”。②南朝梁太常、宗正、司农三卿的合称。③ 明初四辅官之一,即“春官”。参见“四辅”。1、指礼部长官。因周朝掌礼的宗伯为春官,所以后世称礼部

  • 外狡士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王室犬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 皆主王犬者殹(也)。”

  • 太史局令

    官名。即太史令。

  • 虞舜时创设的学校名。《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氏族社会中掌教化的是长老,对氏族成员普遍地进行礼、乐、射等教育。虞舜时氏族已分化为阶级,部落联盟议事会已蜕变为贵族的议事机关,

  • 地权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权行政事宜。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 三式科管勾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三式科,司其事者员额四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 弹纠

    官制用语。也称纠弹,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纠察、奏劾。《后汉书·史弼传》,“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北齐书·唐邕传》:“其未经府寺陈诉,越览词牒,条数甚多,俱为宪

  • 鸟师

    也称鸟司,鸟官,即以鸟名官,以鸟作为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昊鸟师鸟名。”张晏曰:“少昊之立,凤鸟适至,因以名官。”参看“鸟官”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