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总领所别称。
见“宣抚司”。官署名。清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为军事机关,位在宣慰使司之下,掌军事。见《清史稿·职官四·土司各官·四川宣慰使司》。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即“直事郎”。
官名。五代始置。宋初因之。太祖开宝九年 (976),分置南、北作坊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东、西作坊使。元丰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负责管理东京大内等事务。设内省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辽置,设官有内省使、副使、判官,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四》引《地理志》说:“东京大内不置宫嫔,唯以内省史、副、判官守之
官名。北齐置,清都郡次官,从五品。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宰割牲畜。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四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