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朝置。掌保护东宫,导以德义。海陵王天德四年(1152)正目始设,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少(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詹事院詹事、三寺、十率府等皆隶之。官署名。金置,掌
分见“右至灵”、“左至灵”。
官名合称。即隋炀帝大业(605—617)初所置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各一人,掌其方国及互市事; 每使者皆置署。
指大臣执政主持国事。《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乃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春秋时郑国执政首领的称谓。《左传·襄公十年》:“于是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监吏部印信,并收发在京各衙门文书,分交各司办理,不设专职主管官员,由四司郎中、员外郎、主事与七品小京官等按日轮值。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唐朝置五员,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左藏库副使,隶太府监。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司置,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设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另设经制副使或经制判官一人,佐理其事。下属有主管文字二人,干办
见“总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