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官名。亦称御史里行使。唐贞观初,马周以布衣进用,太宗命于监察御史里行,自此始有里行之名。后遂为御史资浅者的加衔。龙朔元年(公元661年)置监察御史里行(又称监察里行使),武则天文明元年(公元684年)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秋官。死后为神,称蓐收。详“木正”。官名,为五行官之一。《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因游说而得官,为战国时士人入仕途径之一。其时士人以智辩与对时局的策略,以游说或上书的方式取得君主的信任可直接取得官位,是一条最直捷的仕途。当时孟子、荀子以及韩非、李斯等均以此而仕。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官名,汉置,俸比三百石,掌送从。《后汉书·孝顺帝纪》:“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贲、羽林士屯南北宫诸门。”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又取从军事死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光武
官名。朱元璋吴元年(元至至二十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仪曹参军置,职如故。
清朝学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