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参见该条。
官名。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掌本衙门之事。乾隆三十一年(1766)设,满、汉各一人,皆由工部拟定正陪,钦派充任,每年一更代。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 (一说五曹) 尚书之一。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 本注以为主郡国二千石事,刘昭注引蔡质《汉仪》则以为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等。《晋书 ·职官志》认为东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宫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宫正掌管王宫的戒令、纠禁;宫伯掌王宫的士庶子。北周综此二职,于天官府置左右宫伯中大夫,正五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
春秋时晋国军队中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五种军官合称。皆大夫爵。《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春秋时晋国五
官名。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称为监兑主事,见《明史·食货志三》。
官名。即汾祠丞。
官名合称。北魏置,以高官兼任,掌辅翊太子。参见《魏书·穆平国传》。
官署名合称。即唐、宋时期集贤院、史馆、弘(昭)文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