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转
官制用语。又称越转。宋朝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凡有军功武臣或进士及第、出身等文臣,经磨勘,朝廷特准一次超越数阶官阶升转,称超转。
(1)汉至南北朝有超迁之制,亦称超转。参见“超迁”。(2)宋制,超转是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亦称越转。凡有军功的武官或进士及第、进士出身的文官,经磨勘,朝廷特许其在转官时一次超进数级官阶, 称为超转。如宰相、执政一次可超进二至三阶,诸司使副有军功者许其特超七资。
官制用语。又称越转。宋朝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凡有军功武臣或进士及第、出身等文臣,经磨勘,朝廷特准一次超越数阶官阶升转,称超转。
(1)汉至南北朝有超迁之制,亦称超转。参见“超迁”。(2)宋制,超转是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亦称越转。凡有军功的武官或进士及第、进士出身的文官,经磨勘,朝廷特许其在转官时一次超进数级官阶, 称为超转。如宰相、执政一次可超进二至三阶,诸司使副有军功者许其特超七资。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由鲜卑人担任。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官名。北魏等置,从五品中,掌管音乐。见《魏书·官氏志》。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综本城及所属回庄事务。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抚定回部,因其旧各置官,随征效力者并封三品阿奇木。时称管理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和阗、阿克苏、乌什者为六大城伯克。共设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掌购制药品,救济贫民。隶太医院,秩从五品。置官同“大都惠民局”。官署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始置,秩从五品。设提点、司令各一人。
官名。唐朝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属官,位判官、推官下。又有营田巡官、转运巡官、馆驿巡官等名目,盖随使而置。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三司诸案置,位推官下,以朝官充任,分领诸案庶务,淳化四年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司书。
参见“皇史宬”。
官名。南朝梁置。掌管举荐州内人才。《梁书·武帝纪中》: 天监七年 (508) “诏於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
官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武官,正八品,位次于掌旗。
官学名。清制,八旗各置觉罗学一所,各设总理学务王公一人,稽察觉罗学京堂官左右翼各四人,副管每学二人;下设满文教习、汉文教习、骑射教习,掌教学生。八旗共有学生三百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