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擢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仿先朝三途并用法,州县吏政绩异者破格超擢,铨政一新。”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仿先朝三途并用法,州县吏政绩异者破格超擢,铨政一新。”
官名。西晋改客馆令置,为典客署长官,隶大鸿胪。南朝复改名客馆令。梁、陈称典客馆令。北齐复置,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隋初置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藩令。唐朝复旧,置一员,从七品下。宋朝存
官名。唐有此加官,诏除而非正式加官,无职事。宋也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三年(909) 改思政殿为金銮殿,乾化元年(911)始置一人,以崇政院使为之。官名。五代梁开平三年(公元909年)正月,改思政殿为金銮殿,至乾化元年(公元911年)五月,置大学士
官名。明代锦衣卫所属有驯象所,主官为指挥使,领象奴以供朝会陈列、驾辇、驮宝之事。
战国、秦汉时地方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作为官员考课依据的制度。战国时,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户口、垦田等情况写于木券,呈送国君考核,国君据此进行奖惩,亦为考课官员的重要制度。汉朝其制分两级,县(道
官名。清置,为乐部的长官,见“乐部”。
官名。金承安四年(公元1189年)置,为按察使的佐官,其地位次于副使。
爵名。三国魏文帝黄初二年(221)置。邑百户,奉孔子祀。晋武帝泰始三年(267)改为奉圣亭侯。爵名,三国魏封孔子后裔为宗圣侯。北魏时则称崇圣侯。
见“催纲官”。
官名。周朝置。后宫女官。位在嫔下妾上。掌侍御王寝。《礼记·曲礼下》: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郑玄注: “妻,八十一御妻。《周礼》谓之女御,以其御序于王之燕寝妾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