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府
县丞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县令曰明府,丞曰赞府、赞公”。
县丞的别称,又称赞公。唐代封演《封氏见闻记十·戏论》,“裴子羽为下邳令,张晴为县丞,二人俱有声气,而善言语。曾论事移时,人吏窃相谓曰:县官甚不和,长官称雨,赞府即道晴;赞府称晴,长官即道雨。”
县丞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县令曰明府,丞曰赞府、赞公”。
县丞的别称,又称赞公。唐代封演《封氏见闻记十·戏论》,“裴子羽为下邳令,张晴为县丞,二人俱有声气,而善言语。曾论事移时,人吏窃相谓曰:县官甚不和,长官称雨,赞府即道晴;赞府称晴,长官即道雨。”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肃政厅”,见该条。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需事务。军一级设总军需官,镇一级设正军需官,标一级设副军需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官名。明朝称挂军印的总兵官。如征虏大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平蛮将军等。参见“将军”。
官名。北魏置,西魏沿置。掌修撰国史,除著作郎外,多以中书、集书省官兼领。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掌修国史,隶国史院。辽朝国史院亦置,职掌同。官名。南宋始置。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宦传》:“(段) 霸少以谨敏见知,稍迁至中常侍、中护军将军、殿中尚书。”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汉朝制度,官秩六百石至二百石的官,其印称“印”;官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其印称“章”。《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凡例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注:“师古曰:《汉旧仪》云:六百石、四百石至二
官名。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为五曹尚书之一。两晋、南朝皆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魏、晋、宋、陈皆三品,梁十三班。北魏初亦置,后改置度支尚书。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尚书”。官名,三国魏改民
官名。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司农寺置勾当公事; 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亦设勾当公事; 徽宗时,将作监亦置。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