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玺书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太禧宗禋院。文宗至顺二年 (133) 由隆祥总管府改立。置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下辖普明、集庆万寿、元兴营缮都司等机构。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承天护圣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官名。西晋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属官,给侍一人,位在主簿下。赵王伦为相国,曾置四人。职掌同州郡记室官,掌记录、文书缮写。官名。晋设此官,掌章表书记文檄等。《晋书·职官》:“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
官名。民国置,掌管审判犯罪军人。陆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陆军师司令部和巡阅使署等机关,掌执行军法。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川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川泽与其所产物贡。北周依其制置川师中士,正二命;川师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7)。掌诸色段匹。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诸色缎匹。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东晋州府别称。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出纳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