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从五品下。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从四品,宣授。明朝亦置,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五十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
泛指掌管屯田事务的官署或官吏。《后汉书·孝顺帝纪·阳嘉三年》:“丙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驱略人畜。”《新唐书·百官一·吏部·考工郎中》:“二十四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即“包衣昂邦”。
使职名。见“监中外官考使”。
官名,汉时东海中对马国、奴国、不弥国等置,为副长官。类似中国的副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东南至奴国百里,官曰兕马觚,副曰卑奴母离……东行至不弥国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奴母离。”参看“
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陈沿置,与智武、仁武、勇武、严武等合称五武将军,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金朝置为武散官,从五品上。元朝因之,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加授之散阶称号。
爵位俸禄。《史记· 商君列传》: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爵位和禄秩。《史记·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