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习律令的国立学校。十六国后赵石勒元年(319)建经学、律学、史学,以续咸、庾景为律学祭酒。后秦姚兴亦置,《晋书·姚兴载记上》: “兴立律学于长安,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若州
官名。明洪武九年(1376)置。初隶殿庭仪礼司,二人,正九品。三十年,改隶鸿胪寺。建文(1399—1402)中升秩。成祖即位,复旧。其后员额屡增自四人至九人,改从九品。掌典赞仪礼之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商贾贸易之事。叫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武猛将军等号。
指皇帝诏书。汉朝一般简牍长度为一尺(约合今23公分),唯书写诏书的木简长一尺一寸。故皇帝下达的诏书也称尺一。
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上京城隍使,亦称上京皇城使,属南面京官。景宗时韩德让曾任上京皇城使。参见“皇城使”。
清代的俸给制度。其制是银米兼支。米视俸而定,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不给禄米。正俸之外,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称为养廉银。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
清朝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之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
①春秋战国时司徒别称。《周礼·春官·大宗伯》疏:“武陵太守星传曰: 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 中台司中,为司徒; 下台司禄,为司空。”②即尚书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武则天长安三年(7
官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一人兼通事,一人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秩正五品;副使二人,秩正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