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质人

质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周礼·地官》:“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


官名。周设此官,掌平定物价等。《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注:“成,平也。”

猜你喜欢

  • 相臣吏人

    官吏合称。相臣:指国相,或指国相及其他大臣。吏人:指长官的属官吏员。故“相臣吏人”犹言“国相及其他官吏。”相:指王国之相。《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楚王刘英》:“建初二年,肃宗封英子种楚侯,五弟皆为列侯

  • 虎贲左右陛长

    详“虎贲左陛长”和“虎贲右陛长”条。官名。东汉虎贲中郎将所属有左右二陛长,秩比六百石,主管朝会时守卫殿陛的虎贲郎。

  • 山东行枢密院

    官署名。简称山东行院。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由山东统军司改置,掌管山东诸军。设行枢密院副使、判官等职。至元十年,改为淮西等路行枢密院。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复置山东行院,掌山东诸军征讨、屯田等

  • 副领

    官名。郑成功设。参见“正领”。

  • 通侯

    爵名。战国时楚国置。一说为秦国所置二十等爵最高级彻侯,秦朝及西汉沿置;因避汉武帝刘彻讳改称通侯,又称列侯。参见“列侯”。爵名。1、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二十级。原名彻侯,为避汉武帝刘彻讳,改曰通侯,或曰

  • 点勘文字

    官名。宋置,为发运使所属,主管文书。

  • 邮传部左丞

    官名。清末邮传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

  • ① 出仕、举用。《战国策·秦二》:“起樗里子于国。”② 官吏出身。《汉书》卷三十九《萧何曹参传》:“萧何、曹秦参皆起秦刀笔吏。”

  • 右都御史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 御庶子

    官名。战国魏置。卿大夫侍御家臣。《战国策·魏策一》: “痤有御庶子公孙鞅。”官名,即中庶子,周、秦、汉皆置,为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官。参看“中庶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