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财政部

财政部

官署名。中华民国置,管理全国财政事务。初设赋税司、会计司、泉币司、公债司、库藏司;后改设关务署、税务署、总务司、盐政司、赋税司、公债司、国库司、钱币司和会计处。其长官初叫总长、次长,后改名为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常务次长(一人)。


官署名。清末有度支部,南京临时政府改设财政部,管理会计、库币、赋税、公债、钱币、银行、官产事务,监督所辖各官署及府县与公共团体之财产。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秘书长、佥事,部内除由秘书长主管的承政厅之外,分设会计、库务、钱法、赋税四司,各司除司长外,有科长、科员等职。部的直辖官有两淮盐政总理、南洋劝募公债总理、劝募南洋公债副理、驻日募债特派员、驻日募集公债会办;直辖单位有造币厂。北洋政府沿置,职掌同上,设总长、次长各一人,参事数人,驻外财政员一人,编纂八人、技正三人、技士六人;各司设司长一人,佥事、主事若干人。总务厅置厅长一人;部内除总务厅外,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设赋税、会计、泉币、公债、库藏五司。次年增设制用局。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裁制用局,仍为五司。部的直辖机关有盐务署,盐务稽核所,全国烟酒公卖局,全国烟酒事务署,国税厅总筹备处,印花税处,造币厂、采金局,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民党政府沿设财政部,初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后改隶于行政院。掌理全国财务行政事务。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秘书八人至十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参事四至六人,撰拟审核关于本部之法律命令;署长二人,司长六人,处长三人,分掌各署、司、处事务;科长、科员、技正、技士各若干人,承长官之命分掌事务。并得于各省设财政特派员,处理该管区域内国税及中央财政事务;因事务上之必要时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部内分设关务、盐务二署,总务、赋税、公债、钱币、国库、会计六司,烟酒税、印花税、卷烟统税三处。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修正公布《财政部组织法》,部内组织分国库、直接税、关务、税务、缉私五署,钱币、公债、盐政、专卖事业、地方财政、总务六司和人事处。部的附属机关有各省市直接税局,财政部各省县田赋管理处,各省区缉私处,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各省县税务管理局,贸易委员会,花纱布管制局,外汇管理委员会等。

猜你喜欢

  • 南京提举京城所

    官署名。金朝置。掌南京(今河南开封)城壁及缮修等事。设提举、同提举总领所事,秩正七品、从七品;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佐缮治; 受给官一员,掌收支之事; 壕寨官一员,掌监督修造。

  • 荡魏将军

    官名。三国吴置,吕据自越骑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吕范传》。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帅军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吕据传》:“太元元年,大风,江水溢流,渐淹城门,权使视水,独见据使人取大船以备害。权嘉

  • 校内外官考使

    官名。唐太宗贞观(627~649)初,以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核,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主持,号校内外官考校,亦称校考使、监中外官考使。

  • 礼部员外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礼部属官,位郎中下。

  • 验估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验查官,分超等验估与验估二级。见“征税部”。

  • 定洛大将军

    武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记梁大同四年(公元538年)魏彭城王尔朱仲远来降,命为定洛大将军,仍使其北讨,故以“定洛”为名。

  • 显文阁学士

    见“显文阁”。官名,宋度宗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置。显文阁为藏书阁,内藏理宗御制,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均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

  • 宝章

    宋朝宝章阁省称。

  • 崇文馆学士

    官名。唐朝太子左春坊崇文馆长官,无常员,掌经籍图书,教授学生,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肃宗乾元(758—760)初以宰相为之,总馆事。官名。唐与辽置,见“崇文馆”。

  • 玉府士曹参军事、行参军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士曹行参军,唐改为士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公廨舍宇,缮造工徒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