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有管理司法审判,行政审判的职权。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设秘书、参事两处。长官称院长、副院长,由国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司长官,正五命。掌管宗室定世系、辨昭穆等事务,并负有训导之责。以宗室中之亲贤者为之。属官有小宗师下大夫、小宗师上士、宗正上士等。隋文帝开皇元年(58
宫名。元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三品,员额二人,掌御前承应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
即“甲喇”。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
黄帝时的六个大臣:蚩尤、大常、奢龙、祝融、大封、后土,六人分掌天地四方。见《管子·五行》。
官名。唐朝武官散阶,第六阶,正三品下,位怀化大将军下、云麾将军上,授新归附唐廷的诸蕃首领,仍隶各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三品下。
官署合称。省称三官。即西汉水衡都尉所属钟官、辩铜、技巧(一说为均输、钟官、辩铜)三官合称,因均在上林苑中,故名。武帝时禁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其铜上缴三
官署名。即右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为右领军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