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定副使
官名。元置,为评定使司副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元置,为评定使司副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见“典设郎”。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南诏官,总“爽”(省)之官。
即“舍儿别赤”。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在长官之下设有
官名。辽朝置。又作麻普。县令之副,原称县达剌干,会同元年(938),太宗改制,称马步。
官阶等级。《商君书·境内》: “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掌传递公文、转运官物、供往来官员使臣休息、过夜的处所。自隋至清皆置,属兵部。清代各省腹地称驿,军报为站。清末改置邮传部。
1、泛指北匈奴居住的地方。北庭的原义是北匈奴的朝庭,后转为对北匈奴居住地的泛称。《后汉书·班固传》:“会南匈奴掩破北庭,固至私渠海,闻虏中乱,引还。”2、唐朝六都护府之一。长安二年始置,辖盐池等十六府
官署名。宋置,见“辇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