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一律试俸升转。议叙人员可以依例捐免试俸年限一至二年,然后方准升转,不得全行捐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一律试俸升转。议叙人员可以依例捐免试俸年限一至二年,然后方准升转,不得全行捐免。
官名。明代十三道御史中,有专管巡视仓场的御史,掌查仓弊。清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巡视京、通各仓御史,称巡仓御史。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道武帝天赐)二年(405)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遂罢。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 (188)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以淳于琼任之,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汉置,位在将军下,掌帅兵征伐、驻守或宿卫。《后汉书·盖勋传》:“勋时与宗正刘虞、佐军校尉袁绍同典禁兵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九品。
官名,汉置,即左车将和右车将。左车将掌左车郎,右车将掌右车郎;掌车叫车郎。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用火之政令。《周礼·夏官》: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谏中士二人,掌教万民以道德艺业。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谏上士,正三命;司谏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之司谏。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始置,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八年,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宣抚河北路。徽宗宣和(1119—1125)末,以伐燕,命少保蔡攸充任。南宋初,宣抚司多置为副
官名。辽北面官。掌四方钱铁之冶。太宗时置。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设干平凉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转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