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诏授

诏授

官制用语。即下诏除授官职,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隋书·百官上》: “(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 为十八班,而官有清浊,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数复为一等。”

猜你喜欢

  • 磨勘使

    官名。西夏置,见“磨勘司”。

  • 曾臣

    春秋时期诸侯对神的自称。天子对神称臣,诸侯为天子之臣,对神则称曾臣。《左传·襄公十八年》: “晋侯伐齐, 将济河”, “而祷曰: ‘节环㤑恃其险,负其众庶,弃妇背盟,陵虐神主。曾臣彪将率

  • 内府局令

    官名。即内府令。

  • 东京小冢宰上大夫

    参见“东京小冢宰”。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的主官,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隋书·房陵王勇传》:“出为洛州总管、东京小冢宰,总统归齐之地。”参见“小冢宰上大夫”。

  • 畿法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翰林国史集贤院

    官署名。见“翰林兼国史院”。

  • 裘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裘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 小军机

    清朝“军机章京”之俗称。

  • 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 学部左右侍郎

    官名。为学部的副长官,左右各一人。见“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