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理所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
官署名。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罢神宗时所推行的新法,为重新审理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件,特设诉理所以掌其事。凡事涉冤抑者均予以申雪。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
官署名。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罢神宗时所推行的新法,为重新审理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件,特设诉理所以掌其事。凡事涉冤抑者均予以申雪。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旅帅十六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掌护卫旅帅。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寝局,掌园苑种植蔬果。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寝局。掌
汉苑名,有令一人,俸六百石。主鸿德苑。见《后汉书·孝桓帝纪》。
官名。北周置。承御大夫属官,亦称承御上士。在皇帝临朝及出征时,皆侍卫左右。正三命。
乡役名。清代保正的别称,见“保正(3)”。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为低级事务官。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武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二人:贵阳府、思南府各一人。
官名。宋朝初年,每大军出征则置为统帅,下设副都部署、都监、钤辖等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都总管。武官名。五代后梁时为行营都统的佐官(见“行营都统”条),后唐时亦置,则为总掌行营事务之官。《资治通
官名。西晋置。统兵,职掌同杂号将军,位低于同号将军。武帝泰始(265—274)中,田章曾任之,随安西将军讨秦州叛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