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治局局长
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服饰名。亦称补褂,朝褂。清朝官服之一。即缀有补子之外褂,罩于蟒袍之外。补子有两幅,分别缀于前胸、后背,前幅中间剖开。高、阔各约三十公分。以深色为地,多饰花边,中缀鸟兽,以别等第品级。自亲王以下至贝子,
官署名合称。即唐宋中书省、门下省。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秩六百石。有丞。领未央宫卫士,管理宫城诸门警卫。隶卫尉(中大夫令)。其余诸宫亦置,分隶诸宫卫尉。东汉南、北宫各置一员,皆隶卫尉。三国魏、西晋沿置,七品。东晋、南朝省。北齐复置,为
官名。北魏置为司徒府僚属,甄楷曾任此职。见《魏书·甄楷传》。
见“国信所”。
蒙古官名。又译作“扯儿必”,意为宰相,成吉思汗建国初置,后专指“内八府宰相”,参见该条。
见“保和郎”。
官名。北齐置,为左龙署次官。
代行京兆尹职事。京兆尹掌治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名。清朝銮仪卫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正六品。后改从六品。次于治仪正,掌整仪之事。共三十一员,其中满缺十六员、汉缺十五员。宣统元年(1909)因避帝讳改称整宜尉。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