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齐置,掌管祭祀诸神的烹宰及行礼等事务,属太常寺。以太宰署令为长官。
职官泛称。商代设置,其义与“史”、“吏”、“使”相同,为一般收务官。甲骨文中有“我事”(《合集》六○二六),即办理商王室事务之吏;还有“东事”、“南事”、“北事”、“西事”等(见《合集》五六三五、五六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设置,《汉书·陈遵传》记陈遵任公府掾史时“日出醉归,曹事数废。西曹以故事适(谪)之。侍曹辄诣寺舍白遵曰:‘陈卿今日以某事适(谪)’。”
见“遥郡”。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
官名。宋初太常寺少卿为寄禄官,置同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副长官。元丰改制始以太常寺少卿为太常寺的副长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上士。
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长水宣曲胡骑,屯戍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 (后31) 省、十五年复置、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隶北军中候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学堂、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