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十四人;在粮食部设视察十六至二十人,财政部设视察六至十人,地政署设视察三至五人,军政部及各厅司署处也设视察员;均为中央行政各部门派往各地检查有关工作的职官。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十四人;在粮食部设视察十六至二十人,财政部设视察六至十人,地政署设视察三至五人,军政部及各厅司署处也设视察员;均为中央行政各部门派往各地检查有关工作的职官。
官名。秦置,属詹事。西汉沿置,为私府长副职。成帝鸿嘉三年(前18)因詹事省,并属大长秋。官名,秦汉皆置,为皇后属官,掌佐令主中宫币帛钱财等。参看“私府令”条。
官名。清末资政院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初为二人,三年改为一人,由三品以上大员内特简。掌佐理全院事务,会议时为副议长。总裁有事故时,代理其职权。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副长官。见“资政院”。
官名,汉置,为仅次于将军的武官,掌领军队,驻守辽东西部。《后汉书·孝和帝纪》:“十二月,复置辽东西部都尉官。”注:“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在辽东郡昌黎城也。”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官名,汉初置,主管国家财政、计算出纳。典校郡国簿书。《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主计四岁……领主郡国上计者。”注:“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官名。汉代设置,为丞相属官。萧何为相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参见“光禄司”。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上林苑事务,以上林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官场用语。旧时官衙以卯刻鸣鼓召集僚属,故谓赴官所伺候上官为听鼓。后又用来称候补官缺者。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八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