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领辑灈士,掌上林苑池中船舶,有丞。东汉省。官名,汉设此官,掌管船只,详见“辑濯”条。
清朝官场用语。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置。《晋书·刘曜载记》:“ (长安人刘终于终南山崩处得有字白玉一方,献上) 时群臣咸贺,以为(石)勒灭之征。(刘)曜大悦,斋七日而后受之太庙,大赦境内,以终为奉瑞大夫。”
官名。见“刑部中大夫”。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诸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役名。宋朝下等役职。掌在监当官与专知指挥下稽察来往商旅,拘拦搜检漏税及禁卖货物。差五等户充当,或招募。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在监当官与专知官指挥下稽察来往商旅,拘拦搜检漏税物资等。一般差第五等户充任或
官场用语。宋朝士大夫向朝廷大臣所上长篇文字,称为长书。
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位在监当官之下,分管有关事务,督率仓、库、斗、秤、拣、掐子等。与其副手合称“专副”。
亦作“官僚”。① 即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寮。”《北史·卢楚传》: “官寮多不奉法,楚每有纠举,无所回避。”② 官员之公务。《国语·楚语上》: “官寮之服,于是乎临之。”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