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徒
宋朝匠人。属殿中省尚衣局,员三十人。徽宗崇宁二年 (1103) 置,钦宗靖康元年 (1126) 罢。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衣局,掌保管衣物,员额三十人。
宋朝匠人。属殿中省尚衣局,员三十人。徽宗崇宁二年 (1103) 置,钦宗靖康元年 (1126) 罢。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衣局,掌保管衣物,员额三十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
先因寄籍外省,后愿改归原籍者,称复籍。清制,凡官员复籍,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庐舍,方准改归原籍。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
官名。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由直年大臣于各旗参领内委派,无定员。掌章奏文移。
官名。又称“巡视五城御史”、“五城御史”。清朝京都五城察院之长官。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设满、汉各一人,由科道官内简派,一年一更换。掌稽查地方,厘剔奸弊,整顿风俗。官名。明代以监察御史巡视皇城、
春秋时称守官任职的军队主帅。《孙子·用间》: “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张预注: “守将,守官任职之将也。”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人,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属司法部。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其职掌为:一、法院的设置、废止,管辖区域的划分、变更事项;二、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三、律师事项;四、稽核罚金、赃物事项;五、司法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后25—后56)初置,东汉末曹操亦置。统兵出征。南朝宋列为五武将军之一。三国魏、晋、南朝宋皆定为第四品。十六国前秦、后秦、后凉、西凉、西秦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
官秩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秩百石曰庶士。东汉复故。1、官名。古代士分上、中、下三等,庶士即下士。《国语·鲁语下》:“自庶士以下。”注:“庶士,下士也。”2、俸级名,王莽改百石俸曰庶士,三百石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