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类名。商与西周时代对诸侯的称谓。关于“外服”、“内服”的资料,最早有下述记载:《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大盂鼎》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一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官名。同“准人”。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参见“准人”。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五年 (727) 以亲王遥领节度使,而以在军主持事务者称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国中,各掌其乡
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帝特御门临遣,赐尚方剑坐蟒,阁臣送至崇文门外。”
官名。清末典礼院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总理本院事务,监督所属官员。
官名,战国时齐国置,市官吏,掌市场事务。《史记·田单列传》:“泯王时,单为临菑市掾,不见知。”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主官。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明朝设一人,正九品。清顺治元年(1644) 沿设,一人,亦正九品。雍正七年 (1729)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