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司司副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见“假相国”。代理相总理朝政。《史记·赵世家》:“(赵孝成王)十七年,假相大将武襄君攻燕,围其国。”
学校名。隋朝置为国子学之一,设博士一人,掌教授学。唐初废。高宗显庆元年(656)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662)复置,属国子监。设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官子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官署名,清朝末年置,掌审判,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其官有:厅丞一人,从四品。刑科、民科推事官三十人,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检察长一人,正五品。检察官五人,正六品。见《清史稿·职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甘泉居室令置,有五丞。隶少府。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为少府属官,掌昆台狱之政令,有五丞。昆台,原名甘泉居室,武帝太初元年改称昆台。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
见“发敕司”。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掌发制敕之事。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见“西京国子监”。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吏部曹事务。《北齐书·后主纪》:“以并省吏部尚书高元海为尚书右仆射。”其职掌与“吏部尚书”略同。
官名。东汉合并“黄门侍郎”与“给事黄门”而置。亦简称“黄门”、“黄门郎”、“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关通内外,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因出入禁中,故职任显要。初无员数,汉献帝定为六人,秩六百石。一度改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