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十二年(公元1275年)分置蒙古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设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写圣旨必阇赤、令史、知印。后定制设官同翰林兼国史院,并辖蒙古国子监。参见“翰林兼国史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十二年(公元1275年)分置蒙古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设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写圣旨必阇赤、令史、知印。后定制设官同翰林兼国史院,并辖蒙古国子监。参见“翰林兼国史院”。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十等,位不入八分镇国公下、镇国将军上。关于八分,参见“不入八分镇国公”。封爵名。清置,见“八分。”
官署名。明置于通州东张家湾,为户部直辖的盐课批验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隆庆六年 (1572) 革。官署名。明置,属户部,掌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之事。置大使、副使各一人,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俱裁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刻字匠。掌刻书之任。
官名。金枢密院在签书枢密院事下设同佥枢密院事一员,正四品。元于成宗大德十年(1306)在佥院下置同佥三员,后定置二员,正四品。官名。元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将军名号,又称五威左关将军,王莽置。掌镇守函谷关,东挡郑卫,扬威于左。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改内殿承制置,为正八品武阶官。后改名训武郎。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内殿承制为敦武郎,秩正八品。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宫中营造司事。其佐官有副使,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部役官四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官名。金代南迁后于秦、蓝二关置提举,秩从五品,同提举,秩正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