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襄等处田赋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计部中大夫掌出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掌纠工务奸伪不法。称巡视工务御史。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①隋初左监门府次官,置二员,正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左监门将军置,为左监门府长官,一员,正四品,分掌门禁守卫。唐初复为左监门府将军,后改为左监门卫将军。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仓大使一人,掌王府仓储。下设副使一人,后裁革。
官名。掌管马政,评定马价,供应军马。《周礼·夏官》有马质,“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八人”,“掌质马”,“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 旬之外; 入马耳,以其物更。其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隋炀帝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复为左右府,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始置左右千牛卫,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千牛卫为左右奉宸卫,咸亨中复为左右千
官名。唐高宗龙朔年间有此官,掌笔墨纸砚。见《新唐书·百官二·尚辇局》注。杂任职名。唐置,属殿中省尚辇局,掌纸笔砚等杂供奉之事。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置,东京秋官府司宪司长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略同“司宪中大夫”。官名。北周置,官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五命。任此职者见《隋书·杨尚希传》:“历东京
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设置,专掌船、路、电、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设提调二人,纂修八人,协修八人。处内分设总务、船政、路政、邮政、电政五科,以分理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