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杭应奉局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置于苏州,掌搜罗奇花异石运往京师,号为“花石纲”。方腊起义时罢,后复置。宣和七年 (1125) 废。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在苏州置应奉局,搜罗花石制造供奉之物。方腊起义时罢去。事后浙江诸路复置,属应奉司,宣和七年罢。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置于苏州,掌搜罗奇花异石运往京师,号为“花石纲”。方腊起义时罢,后复置。宣和七年 (1125) 废。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在苏州置应奉局,搜罗花石制造供奉之物。方腊起义时罢去。事后浙江诸路复置,属应奉司,宣和七年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诏举,裴敦复等二人及第。
官名。①唐朝中后期诸节度使置,掌整肃军纪,《全唐文》卷四一三常衮《授张自勉开府仪同三司制》: 都虞候“职在刺奸,威属整旅,齐军令之进退,明师律之否藏”。其职颇重,有继任藩帅者。元帅、都统出征,置中军都
学校名。夏代创设,以习射为主。夏代脱离原始社会,建立起家天下的奴隶制政权,有人不服,常起兵反抗,必须用武力加以镇压,于是建立起以车战为主的常备军,兵车的编制,中间一人御马,车左一人持弓,车右一人持矛,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八百四十人,又光禄寺太官署置监膳史五人,《旧唐书·职官三》作主膳,掌供膳食之事。
汉朝官秩等级名,本级官吏月俸谷七十五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置。《元诠墓志》:“诠少袭王爵,加征西大将军,寻拜光爵。”(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一六○)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明清称以殿、阁大学士身分进入内阁办事而为宰辅者。明朝永乐(1403—1424)初年创设内阁,当时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洪熙( 1425 ) 时始以殿、阁大学士入值内阁,阁职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右厩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稽查各分厅岗位线路,救护火灾,弹压暴动,保护中外大员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八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巡查所,职掌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