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周置,为散官。二命。散官名。北周置, 秩二命。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中黄门令副贰。由宦官充任。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炭库令”。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 始置,选异姓朝臣充任,员二人,为大宗正司属佐,掌纠合宗室而检防训饬之。官名。南宋置,见“大宗正司”。
渤海国十卫之一,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宋置,见“宝文阁”。
官名。①掌山泽之利的官员。《左传·昭公二十年》: “薮之薪蒸,虞候守之”。②北朝魏、齐、周皆置。《北齐书·莫多娄贷文传》:“中兴(531—532)初,除伏波将军、武贲中郎将,虞侯大都督”。“子敬显”,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官名。 西周置。 掌礼法仪容。 《簋铭》:“皇祖考司威义(仪), 用辟先王。 ”
官名。 西周置。掌乐之官。 《师簋铭》:“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众鼓、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