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服
以臣礼事君,《尚书·周书·康王之诰》:“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之臣服于先王。”
以臣礼事君,《尚书·周书·康王之诰》:“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之臣服于先王。”
即“物林大”。
宦者官署。北齐置,掌管后宫诸宫阁事务。设卿、中尹为长贰,有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下领中黄门、掖庭、奚官、晋阳宫、中山宫、园池、中宫仆等署及暴室局。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置,秩正三品。掌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点检寺监场务帐籍,后废。徽宗政和二年 (1112)复置户部催辖司领其职。
官名。东晋置。《晋书·姚弋仲载记》:“永和七年 (351),拜弋仲使持节,六夷大都督、都督江淮诸军事、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单于,封高陵郡公。”
官名,秦汉皆置,为郡县诸曹的副长官。掌佐曹掾行职事。《汉书·朱博传》:“入京兆,历曹史列掾,出为督邮书掾。”参看“曹掾”条。
官署名。 北齐置, 掌冶铸事务, 以大局丞为长官,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官名。元于艺文监置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人,从四品,为艺文监的副长官。
官署名。清沿明制,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刑部定为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户部无直隶、奉天、安徽三司),另有一个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汉军官缺。指为有汉军旗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钦天监正六品秋官正定为其额缺,内阁侍读、典籍、中书、部院堂主事、大理寺寺丞、太常寺博士、钦天监灵台郎、司晨博士、部院衙门笔帖式,皆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