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方司员外郎
官名。即“职方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职方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廷尉监。掌刑狱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官名。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员额若干人,协助典试委员主持考试事务。
官名。即太子詹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詹事。参见“詹事”。
见“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唐、宋尚书省俗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农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名。北齐置。见“典库部”。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知北院大王事下。
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