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教谕
见“教谕”。
见“教谕”。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乐官。掌教击奏磬类乐器。《周礼·春官》: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教击磬。击编钟,教缦乐燕乐之钟磬。凡祭祀,奏缦乐”。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列为十雄将军之一,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北齐用以褒赏军功勋臣,无职事,七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唐代考课之制,对于流外官的考核,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
官署名。金朝管理科举考试的机构。又分为词赋考试院、经义考试院。词赋考试院掌管词赋、律科等,设监试官、考试词赋官、试律官等。经义考试院掌经义、经童等科,设经义试官、经童试官、经义读卷官等。考试院还设誊录
官名。北魏置,镇的长官。在不设州郡的地区,如西边、北边诸镇,兼统军民; 在设州郡的内地,主要掌军政,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亦兼理民政。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多兼刺史,并持节、都督邻近州镇,地位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诸行宫契丹汉人之事。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部署院,有事机密即奏,其投谤讪书,辄受及读者并弃市。”《辽史·道宗纪一》置都部署、知事、副部署、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
官名,汉置,俸二百石,各边县置,主边防障塞的武官掌禁备羌夷犯塞。见《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
因战功而入仕的制度。秦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韩非子·定法篇》记其制度说:“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