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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庶吉士

庶吉士介于官与非官之间,等于候补翰林官。每届从新进士中挑选文章、书法都好的进翰林院学习,以侍读、侍讲为教习(教师),以督其课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散馆考试),入选者,按等第分别授职。原二甲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原一甲三人,不经庶吉士学习阶段已授修撰、编修,但得经散馆考试),原三甲授翰林院检讨。不入选者,内用为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外用为知县(县长)。清朝沿用明制。见《续文献通考·职官四》、《清文献通考·职官七》、《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翰林院庶吉士》、《明史·职官二·翰林院》、《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清福格《听雨丛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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