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祭酒
官名。辽朝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翰林学士下,所掌不详。
官名。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位在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之后,知制诰之前。祭酒一官,分掌天子文翰之事。“翰林祭酒”,历代极少见。
官名。辽朝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翰林学士下,所掌不详。
官名。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位在翰林都林牙、南面林牙、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之后,知制诰之前。祭酒一官,分掌天子文翰之事。“翰林祭酒”,历代极少见。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功,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彩,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
官库名。属礼部。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光禄、太常二寺并入礼部,在光禄寺旧署置礼器库,掌储存原光禄、太常二寺祭祀、宴飨所用器具及簿册等。设簿正四人,典簿四人,司库二人。
官名。简称陕西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五阶第一阶,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旧用武散官,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以为不称,乃创定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云韶大夫,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八班,代旧建武将军。地位较低,由乡品三品以下的人充任。普通六年(525)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六班。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
战国、秦汉时地方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作为官员考课依据的制度。战国时,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户口、垦田等情况写于木券,呈送国君考核,国君据此进行奖惩,亦为考课官员的重要制度。汉朝其制分两级,县(道
官名,北宋置。开封为北宋都城,初以亲王为开封牧,以文臣为开封尹,但牧、尹皆不常置,以待制以上官充知开封府。《宋史·职官六·开封府》:“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
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清制,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其父母已故,即可追封。
官名。① 同“太师”。西周高级军官。位高于师氏。《诗经·大雅 ·常武》: “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②北魏前期置。主管评定拓跋鲜卑统治者内部等级。后为中正取代。官名。“大”
官署名。又称封驳案。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门下封驳司置,隶门下外省(后改门下后省) ,以给事中为长官,掌录封驳文书及门下省人吏试补之事。南宋隶中书门下后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