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直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天子和后妃所乘车辆。《周礼·春官》:“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王及后之五路,辨其各物与其用说。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赞驾
文书名。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呈礼部,注明本人姓名、年甲、乡贯、三代、户主、举数、场第,以及父母年甲、现任或曾任官职等。宋朝则附于试卷前,作为卷首。试前投纳贡院。文、武官员亦须写家状,注明乡贯、三
太子的别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丹之辅导副主,掩恶扬美,傅会善意,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传》:“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太子
见“国史院”。
女官名。宋朝尚书内省置,原名管干仙诏公事,南宋改称。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平准令,秩六百石,有丞。《史记·平准书》索隐:“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国输敛,贵则粜之,贱则买之,平赋以相准输,归于京都,故命曰平准。”可知西汉平准令为掌管平抑物价
官名。即贼曹掾史。《后汉书·党锢列传 ·岑晊传》: “太守弘农成瑨下车, 欲振威严, 闻晊高名,请以功曹,又以张牧为中贼曹吏”。汉朝郡国府有贼曹,其掾吏或分左、右、中,主管盗贼事。官名,即贼曹掾史。汉
官名。东汉建安末及三国魏,其时军府之制虽尚未形成,但郡已有置参军者,《三国志·吴书·孙权传》记其在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征皖城,获卢江太守朱光及参军董和。”三《国志·蜀书·姜维传》记姜维在魏时曾以
参见“荫监”。
①地位较高的官吏。战国秦官制,年俸二百石至四百石粮谷的官吏皆称长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长吏相杂以入禾仓及发。”汉朝一般称六百石以上官吏为长吏。然县丞(尉)秩虽四百石至二百石,亦与县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