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羁縻府州

羁縻府州

唐宋时期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单位的泛称。唐在各地以旧有部族为基础,设置府州八百多个,大的为都督府,小的为州,以本族首领为都督、刺史,并得世袭。羁縻府州的机构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的统治机构。即原有的行政机构和政治制度都保留不变,从长官到僚属均由本族人充任;并允许其在本族内部称“”,其酋领君长亦可保留“”与“可汗”的称号。唐代对大多数民族地区均采用此种办法。二是以华官参治。即派遣汉官充任羁縻州的部分官员,组成联合统治机构。对于社会经济形态与中原基本相同的民族地区,如辽东一带采用此种办法。三是监临制。即在保留原有的组织机构承认其酋长的统治地位的同时,唐朝廷派遣政治代表进行监视督导。如唐朝廷对黑水靺鞨地区,即是“置长史就其部监领之”(见《唐会要》卷九十六“靺鞨”)。唐朝廷对羁縻州的管辖权主要表现为下列几个方面:第一,贯彻政令。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须经朝廷册命,各府州必须执行中央的政令,各府州间发生纷争,中央可以直接干预。第二,实施法律。对于破坏国家统一的反叛活动,得依法律严格处理。至于各族内部的刑事诉讼,则允许按各族传统法律处理。《唐律疏议·刑名》规定:“诸化外人同类(同族)相犯者,各依本族法,异类(不同族)相犯者,以法律论。”第三,征调兵马。唐朝廷允许羁縻府州保留兵马,亦不限制数量,但须听朝廷调遣,皇帝制有“天子信宝”,专门用来征调蕃国之兵。第四,收取贡赋。唐朝廷不直接向羁縻州征收赋税,而是由各族统治者按旧有剥削方法自行征取,但须向朝廷呈报“版籍”定期上交“贡赋”。唐代羁縻府州主要隶属于各都护府,西南地区的姚州、泸州、黔州、桂州、邕州、峰州诸都督府,亦分别统领若干少数民族,宋代在部分地凿区也沿袭了唐代的羁糜府州的措置。

猜你喜欢

  • 省监

    监狱名。元代的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不设狱。明代始于行省设置监狱,由按察使司的司狱专管,负责全省行政的布政使司亦设司狱兼管。清代布政司不设司狱,省监专由按察司的司狱管理,故又称臬司监或司监。

  • 大理狱丞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置二员。唐朝置二至四员,从九品下,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北宋初废大理狱,不置,神宗元丰元年(1078)复置,领右治狱五案,掌其推鞫。哲宗元祐三年(1088)罢,绍圣二年(

  • 鸟枪前锋什长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基层武官。每旗六人,从“鸟枪前锋”内选充,以领其众。

  • 大都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设大都路总管府,由大都留守司兼领,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独立,升都总管府,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同知各二员。达鲁

  • 蜀郡西部都尉

    官名,汉置,掌地方驻军,维护地方治安,防禁外来侵略。《后汉书·孝安帝纪》:“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灵关,杀县令。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讨之。”参看“都尉”条。

  • 郡斋

    郡守的府第。唐韦应物《答崔都水诗》:“郡斋有佳月,园林含清泉。”白居易《送唐州崔使君侍亲赴任》诗:“唯虑郡斋宾友少,数杯春酒共谁倾。”

  • 步军营

    ①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简称。②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所属之八旗步军营,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之事。长官为翼尉,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以下设帮办翼尉二人,协尉、副协尉各二十六人,步军校三百三十六人

  • 班长

    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 主事房

    官署名。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置,掌依时限分配文案。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中书省置,掌行受发文书。

  • 掌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