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定书籍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官名。 西周置。《庚季鼎铭》:“用左右俗父司。”
官名。金设此官,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详见“交钞库”条。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货币事项。
天子四辅官的简称。《汉书·杜邺传》:“分职于陕,并为弼疑。”注:“弼疑,谓左辅、右弼、前疑、后承。”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置于户、刑二部,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钱粮与刑名等事,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在京衙门、卫所相关事宜。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
①翰林院别称。②翰林俗称。
世代为官的官。《汉书·赵广汉传》:“所居好用世吏子孙新进年少者。”注:“师古曰:言旧吏家子孙而其人后出求进,又年少也。”
掾史属为掾史和属之合称,即三公府、将军府诸曹之正、副二长官,掾史(一般称掾)为正,属为副。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参看“掾”、“掾史”条。
官名,也省称都水掾,西汉属卿,东汉改属郡国,掌水利河渠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