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宗子正”。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高等法院的主官。见“高等法院”。
周朝诸侯王子弟及公卿大夫采邑。《周礼·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郑玄注: “都,王子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之采地。大都在畺地,小都在县地,家邑在稍地。不言掌其民数,民不纯属王。”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与南院枢密使同掌南枢密院事。官名,辽朝置,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
官名。隋朝太子家令寺官,置二人,从六品。唐朝沿置二人,从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食官、典仓、司藏三署出纳,皆刺于詹事。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代兵部所属有法物库,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主官为法物库使,从六品;有副使,从七品;直长,正八品。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汉时匈奴国君的正妻。匈奴的国君称单于,单于的正妻称阏氏,相当中国的皇后。《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获五王,五王母,单于阏氏,王子五十九人。”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主选用吏人。官名,掌选用,属司隶校尉。见《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