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制官
官名。别称镇统,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二品,陆军副都统充,简放。掌领全镇事务。
官名。别称镇统,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二品,陆军副都统充,简放。掌领全镇事务。
使职名。唐朝以监察御史一人为之莅祭祀,监阅牲牢,省器服,不敬则劾祭官; 德宗兴元元年(784)以监察御史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宋朝为御史台五使之一,以御史充兼,掌受誓戒致斋,检视纠劾,神宗元丰
撰定礼制的机构。南朝齐、梁置。设吉、凶、宾、军、嘉五礼新旧学士。《梁书·徐勉传》:“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东昏之代,频有军火,其所散失,又逾太半。天监元年(502),(何)佟之启审省置之宜,敕使外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员,从六品,掌礼仪参见,领掌严、掌缝、掌藏。女官名。唐置。太子属官。掌礼仪参见,总领掌严、掌缝、掌藏。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置,吏部、户部各一员,礼部、兵部共差一员,刑部、工部共差一员,全称为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掌收藏尚书省帐籍文案。官名。宋置,掌储藏帐籍文案以备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吏
教习律令的国立学校。十六国后赵石勒元年(319)建经学、律学、史学,以续咸、庾景为律学祭酒。后秦姚兴亦置,《晋书·姚兴载记上》: “兴立律学于长安,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若州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遂罢。
官名。东魏置。孝静帝武定二年(544),以太保孙腾、司徒高隆之为之,分赴河北,青州等地,搜括不在国家户籍上的浮逃户,获逃户六十余万。见《魏书·孝静帝纪》,《北齐书·孙腾传》、《高隆之传》。
官名。南诏官,主马,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法曹掾下,掌佐法曹掾主邮驿科程事。其后,魏晋等沿置,掌刑狱罪法事。隋以后无。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领军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