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度制置使
官名。宋朝初年,举行大礼时或置,设副使佐之,掌大礼有关事宜。
官名。宋朝初年,举行大礼时或置,设副使佐之,掌大礼有关事宜。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要塞砲兵、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要塞砲兵、工兵之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勘查建筑台垒,划分台垒区域。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民国置,管国际交涉、在外侨民、居留外国人、及中外商业等事务。初设总务厅、政务司、通商司、交际司、条约司;后改置总务、国际、亚洲、欧美、情报五司。其长官初称总长、次长;后称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
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衣冠署,置令及丞,掌管冠帻、舄履之类事务。隋及唐初沿置,贞元元年(公元785年)废。
官名。五代后周置,《资治通鉴》载:“河自杨刘至于博州,连年东溃,朝廷屡遣使者不能塞。显德元年(公元954年)十一月,帝遣李谷诣澶郓齐,按视堤塞,役徒六万,三十日而毕。”《历代职官表》按:“此为后世河患
官名。汉武帝时置禁圃令及丞,属水衡都尉。禁圃可能是上林苑中栽培蔬菜之类的园地。《汉书·百官公卿表》说禁圃有两尉,而《封泥考略》卷一有“禁圃左丞”封泥,可能禁圃有左右两丞,而禁圃两尉是两丞之误。
见“十飙将军”。
官名。秦、汉为都水长副贰,西汉太常、治粟内史、水衡都尉、主爵都尉等署皆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员二人,正八品上。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台为监,历代沿置,故亦称“都水监丞”。炀帝大业五年(609) 以后
官名。周礼中有此官。西魏恭帝仿《周礼》,定六官制度。在地官大司徒中,有畿伯中大夫畿伯下大夫、小畿伯中大夫、小畿伯下大夫等。北周灭西魏以后,沿用其制。见《周书·赵文表传》。
官名,汉置,为长安县四尉之一,掌郊区西部和北部的治安。《汉旧仪下》:“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掌供大内道场,由僧人担任。唐肃宗至德年间以僧人元皎为内供奉,此为内供奉之始。官名。唐武后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始置,是一种加衔。御史之资浅者,其衔内加“内供奉”字样,有侍御史内供奉(或称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