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膳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精膳司郎中。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郎中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更名光禄司郎中。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简称精膳司郎中。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郎中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更名光禄司郎中。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统军诸王及天将、朝将的属下均有左右承委。太平天国文书《去文底簿》记有“禀项天豫任三百九十天将右二承委傅盟兄为贺中秋节事”;《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记有“永忠天将右四承委、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草束。民国时期沿置。
参见“六尚”②。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太官令,秩三百石,员一人,主膳具,掌诸甘肥。三国魏沿置,九品。职同。官名,汉置,属太官令,掌膳具。《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员二人,正六品,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一员检正吏、礼、兵房,一员检正户、刑、工房。四年罢。绍兴二年(1132)复置一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以市税之收入以调节货物之供求。其所掌实为以泉布(货币)赊贷于民,据本以征利。北周于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泉府中士,正二命;泉府下士,正一命
官名。十六国代置,北魏沿之。拓跋什翼犍建国(338—376)初,“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 (《魏书·官氏志》)北魏时还负有察举百僚之责,后与散骑常侍并置。孝文帝太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
武官名。《新唐书·兵志》:“及贞观初,太宗择善射者百人,为二番于北门长上,曰百骑,以从田猎……武后改百骑曰千骑。”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