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苏州织造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柴”。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修建道路和看守桥梁;多置于险阻处或交通要道。如武都西部道桥掾,蜀郡南部道桥掾等,均见于汉碑或《水经注》。晋置,但下属郡县而属司空府。官名。西晋始置,为司空的属官,南朝宋沿置。
官名。西域东且弥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时西域东且弥国置,位在国王下,左右都尉上。掌佐国王治国。《汉书·西域传》:“东且弥国,王治天山东兑虚谷……户百九十一,口千九百四十八,胜兵五百
官名。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佐官,掌一县军事,逐捕盗贼。秦汉沿置,大县设左、右尉,小县多为一人,都城所在县或设多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自有治所主要属吏有尉史、尉从佐。三国魏同。晋以后,京师畿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
见“唱名”。
起居郎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卫《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起居郎为左螭,舍人为右螭,又并为修注”。
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吏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吏部天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