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旗章京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管旗副章京中选补之。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管旗副章京中选补之。
官名,汉置,为仅次于将军的武官,掌领军队,驻守辽东西部。《后汉书·孝和帝纪》:“十二月,复置辽东西部都尉官。”注:“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在辽东郡昌黎城也。”
官名。清朝太监官职之一。其品衔各有不同。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任者。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五品总管二人,六品副总管六人,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守宗庙藏主石室。《左传·庄公十四年》: “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祐。”杜预注: “宗祐,宗庙中藏主石室。言己世为宗庙守臣。”
官名。见“公府贼曹”。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司成都路,设使、副使等职,监治成都、嘉定、广元、顺庆、永宁、重庆、夔州、叙州、马湖等路,兼劝农事。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名。即比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比部员外郎。
官名。省称督邮、督邮掾。《汉书·朱博传》: “出为督邮书掾,所部职办”。汉朝郡府职吏,协助郡守国相监察属县,督送邮书,兼及捕系盗贼,录送囚徒。详见“督邮”。官名,简称“督邮”,汉置,为郡府属吏,掌协助
宫名,帝母所居。有时也用来代指帝母太后。其所属官吏有长乐少府等,掌长乐宫。参看“长信宫”条。
官名。晋设此官,驻广州,主护南越。见《晋书·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