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旗章京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管旗副章京中选补之。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管旗副章京中选补之。
官名。明清地方州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州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 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选人士,三品。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辇局,员额二人,与典库共同管理库藏之事。
见“左藏库”。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官署名。西夏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又称汉大学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又称蕃大学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字,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
官署名。北齐东宫始置,设庶子四员、舍人二十八员,领典经坊,并统伶官西凉二部、伶官清商二部。隋朝东宫沿置,设右庶子二员,舍人、通事舍人各八员,录事二员,主事令史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舍人为管记
官名。宋朝史馆置,掌校勘新编史籍。官名。宋史馆与崇文院均置,掌校勘典籍,以京朝官、幕职官及选人中选任。
官名。简称“盐提举”。盐课提举司长官。掌司事。明朝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下设同提举、副提举等。清朝亦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例以通判、运判、州同升位。官名。元、明皆置,为提举司长官。详见“盐课提举司”条。